红网张家界站12月9日讯(通讯员 刘韬) 近日,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擦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获永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身材较为肥胖,偶然间听说吸毒可以减肥,于是多次购买毒品吸食,哪知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减肥没成功,反而染上毒瘾,倾家荡产之后为筹集毒资,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
2014年7月28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一巷子内向吸毒人员罗某出售了海洛因1小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被告人李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站上了被告席。
检察官提醒:减肥要听取专家的专业意见,要运用科学的方法,不要听信谣传的“偏方”、“速成方法”,毒品是犯罪之源,一旦染上毒瘾,不仅伤害自己,更遗祸家人,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科学减肥、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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